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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严查药监职务犯罪 药企将临更严监管

2017-03-10 20:03:14
医药网8月4日讯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近日下发了《关于严肃查究和积极预防食品药品监管领域职务犯法的通知》,准备加强药监领域的严格管理。我们可以从侧面理解为,药监部门被严格要求及管理了,那末药监部门对药企的监管和检查,也自然就更加严格了。  6类职务犯法被重点查究  《通知》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贪渎并惩,重点查究6类职务犯法案件:  1是人民大众反应强烈,党委政府关注,新闻媒体暴光,损失后果严重和社会影响卑劣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渎职犯法案件;  2是食品药品安全恶性事件触及的渎职犯法案件;  3是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辖区内存在的食品药品行业“潜规则”漠不关心,导致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渎职犯法案件;  4是以罚代刑,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刑事犯法案件不移交的渎职犯法案件;  5是徇私舞弊,捏造食品检验结果及动植物检疫结果,或对应当检验检疫的不检验检疫和延误出证、毛病出证的渎职犯法案件;  6是国家工作人员索贿受贿、充当“保护伞”的犯法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拉拢腐蚀围猎国家工作人员的行贿犯法。  你没看错,以上6类重点查究的行动都属于犯法范畴!这么看来,药监部门1旦工作不到位或不合规工作,将不是行政处罚这么简单,有可能就要担上犯法的罪名。  药企将面临更严苛的监管  今年3月5日,第102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作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时反复提到“反腐”1词,并表示要坚持廉洁履职,深入推动反腐倡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厉整治各种顶风背游记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坚决纠正侵害大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  而从上文提到的6类重点查究的职务犯法,我们也能够看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对药监部门的严格要求,特别是反腐方面的要求。  其中,“危害药品安全的渎职犯法”和“行贿犯法”或成为严查的重点。  不管是临床数据自查、仿造药1致性评价,还是药品流通整治,都与药品安全有关,而在这些工作环节中,药监部门与药企的通力合作是分不开的,这又可能触及到行贿的问题。  最近几年来,国家在药监领域的反腐力度明显加强。如2015年5月国家食药监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副主任尹红章被带走调查。6月,国家食药监总局医疗器械监管司司长童敏又被调查。  2016年初爆发的震惊全国的山东疫苗案,其实也与上述重点查处的职务犯法脱不了干系。目前,已有357名公职人员被问责,并被予以撤职或降职处罚。国家食药监总局通报的造成疫苗流入非法渠道的主要责任涉事药企也高达13家。  去年已有15名药监局局长落马  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共有15位药监局局长/副局长落马。按上文通知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对药监领域职务犯法的打击力度,今年的情况又将如何,我们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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