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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工商联物联网产业商会“创新奖”评选的通知

2017-01-12 17:20:38
各会员单位:商会成立已有2年,会员企业在这2年中有着快速的发展,在物联网产业的各领域中创新驱动,大量利用案例落地,有着出色的展现,得到社会与业界的首肯,为此商会决定对优秀会员企业进行表彰,现就评选20 各会员单位:商会成立已有2年,会员企业在这2年中有着快速的发展,在物联网产业的各领域中创新驱动,大量利用案例落地,有着出色的展现,得到社会与业界的首肯,为此商会决定对优秀会员企业进行表彰,现就评选2015年物联网商会“创新奖”有关事宜,通知以下:  为了表彰在物联网产业做出出色贡献,获得杰出成绩的会员企业,上海市工商联物联网产业商会(以下简称商会)决定设立“创新奖”,作为本商会对会员单位在物联网产业中的出色贡献和创新的鼓励,特制定本评奖办法。  1、凡在物联网产业中勇于创新、做出贡献、获得成绩、符合嘉奖标准的会员企业,均有资历获此嘉奖。  2、评选标准:“创新奖”授与在物联网产业中勇于创新,做出贡献、获得成绩。1、物联网产业研发领域中具有领先地位的;2、参与国家或上海市的行业标准制定的;3、系统开发具有创新、领先地位的;4、具体利用案例落地且具有1定的影响的;5、在物联网利用中推动产业发展的;6、在服务于物联网产业中的企业有杰出成绩的;7、在物联网产业中取得国家级和市级荣誉的;8、在物联网技术利用上有独特创新;9、其他创新性。  3、评选范围:“创新奖”每一年颁发1次,每次授与做出出色贡献、获得杰出成绩会员企业。非会员企业经会员企业推荐也开参加评选。4、“创新奖”由商会颁发证书,授奖时举行授奖仪式,并在媒体发布,向社会宣扬以扩大影响,加强表彰力度。  5、评奖工作由商会评奖工作委员会主持进行。 6、评奖工作委员会由政府相干部门领导、物联网产业内的专家、商会有关领导组成。7、评奖流程:会员企业申报和商会秘书处推荐——商会秘书处初审——评奖工作委员会复审——候选单位公示——评奖工作委员会终审。  8、申报截止日期2015年2月15日。9、本办法解释权属商会评奖工作委员会。上海市工商联物联网产业商会2015年1月28日下载链接:http://www.5lian.cn/uploadfile/2015/0214/2015021411374544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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