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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萧山一电镀车间暗管排污 重金属超标213倍被提起公诉

2017-01-30 04:10:29
【导读】:杭州萧山1电镀车间暗管排污 重金属超标213倍被提起公诉杭州萧山一电镀车间暗管排污 重金属超标213倍被提起公诉
根据国家标准,排放污水中重金属铬含量不能超过每升1毫克,但杭州萧山1家电镀厂偷排污水的含量却到达每升214毫克,超过国家标准的213倍。

根据2013年6月19日实行的两高解释,非法排放含重金属(含铬)污染物,超过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标准3倍以上的,应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即构成入罪标准;同时又规定私接暗管排放有毒物资的,同为“严重污染环境”情节。

所幸,这家企业的偷排行动很快被发现被查处,企业女老板等3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杭州萧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据中国环保网记者了解到,这也是萧山区检察院以此罪名公诉的案件。

有人举报废水直排河道

50岁的王某是萧隐士,早在2001年和丈夫在当地蜀山街道经营1家实业公司,主要生产电镀、5金等。虽然丈夫名义上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但负责公司的平常管理是王某。

去年12月31日,杭州市环保局接到大众举报,称王某经营的公司附近有股污浊废水直排河道。

杭州市环保局立即派人前往对该公司厂区、污水站、厂外沟渠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偷排池内有潜水泵,正在运即将池中废水与污泥打至场外用水泥盖板盖住的排水渠,偷排水管通过厂内小房间破墙而出。

监察人员分别对铬废水池上清液、偷排池软管内污水、偷排池上清液、厂外沟渠内水样进行收集,并拍照取证。

经检测,非法排放的污水中含铬每升214毫克,为国家排放限值的214倍;含镍每升12毫克,为国家排放限值的24倍;含锌每升863毫克,为国家排放限值的575倍。

以涉嫌污染环境罪被起诉

王某交代说,早在2013年12月26日,她发现公司污水处理站的排污口外面的水沟塞堵,以致于通过正常排污口的污水不能排放出去,而且总是要溢出来,另外排污口也有漏水的情况。

在2013年12月29日至31日排污管道施工期间,污水不能通过排污口正常排放。王某说,她清楚知道依照规定,综合水池的污水不能直接向外排放。综合水池的水还要经过斜管沉淀等1些后续处理程序才能排放。为了生产不停下来,王某指使他人私自更改该公司的电镀污水处站排污管路,并指使公司负责处理污水的员工张某、陈某违背规定,将未处理完全的含铬、镍、锌废水通过暗管直接排放至厂外沟渠,直至被查获。

王某表示,公司电镀车间产生的污水情况具体说不出来,平均每天产生的污水大约120吨。据了解,王某公司此前未有因排污被处罚记录,现有证据显示排污只延续了3天。因及时查处,未造成严重后果。

今年4月4日,该案被移送至萧山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定,女老板王某、该公司污水处理站负责人张某和员工陈某违背国家规定,私设暗管排放含重金属有毒物资,严重污染环境,遂于5月16日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对3人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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