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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袁杰:环境污染严重主要负责人要引咎辞职

2017-06-24 15:47:26
【导读】:中国环保网讯:两会环境污染成代表们关注度的焦点。9日下午,102届全国人大2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5位负责人就人大立法和监督工作回答记者发问。

中国环保网讯:两会环境污染成代表们关注度的焦点。9日下午,102届全国人大2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5位负责人就人大立法和监督工作回答记者发问。就空气污染治理和水污染、土壤污染治理计划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袁杰在会上表示,环境保护法法律草案强化了法律责任追究制度,规定行政机关有背法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主要负责人要引咎辞职。

袁杰说,这两天,“两会”上环境问题是大家最热议的问题。我记得在微信中也传着“雾霾版”的卷珠帘,珠帘卷起来、雾霾落下来。这是老百姓非常关心的问题。怎样治理这个问题?今天上午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提到了,我们要集中治理环境问题,目前应当说百姓们最急迫解决的是水和大气污染问题。水污染防治和大气污染防治法律已制定了,目前已列入我们的立法计划,有关方面正在抓紧修改。借此机会,介绍目前正在进行的环境保护法修改的1些情况。

在目前环境问题这么严峻的情况下,修改环境保护法,我们知道人民大众对此寄与厚望。环境保护法是主要规定环境保护领域里的主要制度的基本法律。环境保护法中规定了1些作为我们新时期环境保护的1些新的理念和所遵守的基本原则。比如在环境保护法中规定了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要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污染者担责的原则,强调政府、企业、公民都有义务保护环境这样1个全社会都共同治理的理念。在此基础上,环境保护法中还针对现实中存在的1些主要问题,包括水、大气的污染等共性的问题,做了1些有针对性的、管用的、有力的规定。

主要有这么几个方面:

1、在法律草案中强化政府责任,比如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义务采取措施,遏制现在环境恶化的情况,政府在制定经济、技术政策的时候,要充分斟酌对环境的影响。在法律里面明确了环境保护工作的考核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工作做得好不好,是对政府及其有关负责人考核评价的重要根据。在法律中还强化了法律责任追究制度,规定行政机关有背法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主要负责人要引咎辞职。

2、在环境保护法草案中也完善了环境保护的管理制度,重在源头管理和进程管理,对生态保护和补偿,对农村保护,对土壤保护,对区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防治、联防联治等现在急需解决的问题都做了规定,并且还支持企业节能减排等。

3、重视行动监管,强化法律责任。要集中解决环境保护中背法本钱低、遵法本钱高的问题。对回避监管排放污染物的人员可以进行拘留。对未批先建的行动也做了针对性的规定。对环境评价机构等作出的虚假评价,可以追究其连带民事责任,并且赋予环保机构对污染物排放装备的查封和扣押权。

4,信息公然和公众参与,保障公民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规定了环境信息的公然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参与制度和诉讼制度。

在这里我想说,公众的参与不单单是监督,公民要自觉地实行环境保护义务。我们国家是1个有10几亿人口的大国,每个公民如果都能够以节俭为本,绿色生产、绿色消费,减少污染物排放,这样将大大减少我们国家的环境负荷。

为此,在草案中也规定了公民要配合政府,比如对垃圾进行分类,要实行环境保护义务。在要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同时,也规定了农业生产者应当依法使用农药、符合标准的肥料,减少秸秆的燃烧。要培养青少年的环境保护意识,加强环境保护宣扬。引导青少年参加环保展会。由于环境保护法是全部环境保护领域的基本法,将来在修改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时候,所有基本原则都要遵照。

根据水污染的特点和大气污染的特点,固然也会在其中会有特殊的措施和规定。还想说1句,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履行,这句话我们老说,这句话在环境保护领域中反应得尤其明显。我们国家240多部法律中,防治污染、保护自然资源的法律占有相当比重,有1些制度到现在也是比较先进的,但关键在于怎样样依法遵法、怎样样依法执法。我们大家都希望要真想生活在蓝天白云、青山绿水当中,不管企业还是公民,都要有义务严格遵照法律,政府方面有义务严格履行法律,企业和公民严格地遵照法律。所以这次修改环境保护法,我们也重视制度设计的可操作性。

袁杰表示,在下1步修改水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时候,要坚持现在的原则,着力把这几部法律修改好,能够使这部法律发挥作用,能够更好地满足人民大众对美好家园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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